面试采用试教形式。
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市教育局、各区(市、县) 教育局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