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观山湖区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9.26-10.18报名)

2019-09-27 08:53|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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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区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595号)和《贵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筑教办发[2019]27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观山湖区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观山湖区的中国公民,可在观山湖区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另外,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直接由“贵阳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认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区居住、工作或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二) 根据《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后入学(含2014年)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相应等级及以上标准。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需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所属的观山湖区教育局认定。

四、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1. 下载《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

2.网上报名时间:9月26日—10月18日(每个工作日7:00-24:00,中国教师资格网于10月1日-10月7日进行网站维护,届时网站暂停对外服务。10月8日上午8:30网站恢复正常访问)。

3.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的教育局及现场确认点,并按照本机构现场确认点公布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等现场确认信息进行现场确认。

观山湖区面向社会认定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认定机构请选择“贵州省”--“观山湖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请选择“观山湖区政务服务大厅”。

观山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省统一部署的认定系统和规定的认定计划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和提交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将无法予以受理。

(二)体格检查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网报成功后,按本认定机构规定的流程和体检标准,于2019年10月21日-10月29日携带身份证及体检表到观山湖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贵阳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金阳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表请到医院领取,另请贴上与网报照片一致的照片)。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 9:00—12:00,13:00—16: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观山湖区政务服务大厅72号窗口”(长岭南路和黔灵山路交叉口【世纪金源财富中心一楼】)。

3.申请人网上申报成功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规证件相片3张(该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及粘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网上报名编号)。

(3)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4)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合格报告原件(当次有效)。

(5)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6)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7)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8)2013年以前入学(含2013年)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需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A4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经现场确认合格的申请人员,直接进入认定阶段。观山湖区教育局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过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观山湖区人民政门户网站http://www.guanshanhu.gov.cn/及观山湖教育微信公众号(gysh-edu)发布结果以通知申请人,并为其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观山湖区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发布的通知,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联系方式及相关网站域名

1.联系方式

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局  王老师

电话:0851-84119009

2.服务网站域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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