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将在“三都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
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及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5.“四项目人员”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6.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期满服务证或服务县教育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7.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8.驻三都部队随军家属需提供部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随军证明材料;
9.“村(社区)两委人员”须提供县组织、民政部门确认连续任职满一届的相关证明;
10.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
11.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2.报考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用人单位证明材料(证明含服务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具的身份证明;
13.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