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教师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
南明区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受理工作全部结束,现进入证书制证、发放阶段。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证书领取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7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00——16:30。逾期未领取证书的申请人需电话联系后方能领取(电话:85818499)。
2、证书领取地点: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南厂路504号,乘4路、38路到南厂路(南)站下车)
3、相关要求:
☆为节约领证时间,请申请人认真查询附件里的认定花名册,牢记本人报名号(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应的档案号。
☆请申请人注意,连同教师资格证书一起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办理教师资格证的原始法定依据,请领取后及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切勿遗失。
☆本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带领的请携带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南明区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初中、小学、幼儿园)认定花名册.xls
南明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