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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入口(6.17-6.30)

2020-06-17 08:54|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贵州教师招聘考试网提示:我2020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为:20206177:00——81024:00,其中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间为:6177:00——63024:00;各市(州)、县(市、区)认定机构6月17日8月10日之间自行确定“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其中每项工作时间安排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一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贵州省2020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报名入口(6.17-6.30)


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各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和受理范围请咨询本人所选认定机构。贵州省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附后。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原件;

(2)港澳台人员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3)应届毕业生如已经获得学历证书,允许其在学校所在地使用学历证书代替学生证证明其应届生身份。

2.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原件;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的可不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下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要求,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由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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