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学科带头人工作方案(24名|报名截止12月23日)

2020-11-20 17:49|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简化程序公开招聘24名紧缺专业学科带头人工作方案 

根据医院人才发展规划和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紧缺专业学科带头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紧缺专业学科带头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招聘工作方案》)。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因事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紧缺专业学科带头人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1月23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1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四)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0年11月20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12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技楼四楼人事科(三板桥街道浙商城对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根据岗位需求)、执业证及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证书未下发的,提供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若尚未正式下达成绩通知单,以成绩打印单和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成绩合格线通知文件为依据>);

(3)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红底彩色证件照2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或证明材料。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简化程序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岗位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数与职位面试人员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统一安排部署,具体负责实施。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一是有《招聘方案》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二是考察政审对象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提交医院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原则上是半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工资待遇参照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实行同工同酬。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招考程序、考察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发生。

本次招考由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

地址: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医技楼四楼人事科(三板桥街道浙商城对面)

联系电话:0857—7115187

附件: 

附件1: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24名紧缺学科带头人职位表.xls

附件2: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学科带头人报名表.xls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金粉笔教育反馈修改,或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