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定向选调生报考哪些情形需要回避?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以及我省关于规范省管企业人员招聘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应当实行任职回避情形的职位。在录用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
将取消录用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中明确的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上述亲属关系,包括法律规定的拟制血亲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