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本级征集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

2016-06-17 10:50|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州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27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就业见习工作,州本级拟派遣一批高校毕业生到州直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见习,现向各企事业单位征集见习岗位。

一、就业见习对象。毕业两年内(2016届、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高校毕业生。

二、见习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三、见习时间及保障政策。

(一)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同级财政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贴(可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见习单位补助40%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见习单位对就业见习补助予以足额保障,实行先垫后补。

(二)见习期间,请见习单位及时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同级财政按300元/年的标准进行补贴,实行先垫后补。

请需要见习生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具备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就业见习岗位,并及时填列《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于2016年6月24日前将附件1传真到州“引导办”。

附件1--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联系人:杨伟

联系电话:8261337   8228322(传真)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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