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简章
(10名,7月6日至7月10日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综合后勤保障能力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黎平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 临时聘用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男性身高在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及以上,其他身体条件参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6日至2016年7月10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
2、报名地点:黎平县人民法院一楼值班室。
3、报名要求:报名需提交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厨师证的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报名考务费每人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