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须持“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标注“★”字符号紧缺专业职位、定向招聘“村干部”职位以及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予以调减或取消的职位由“县招聘办”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告。调减取消职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选择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