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威宁县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2018-11-12 09:54|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资格复审考生须持资料:

1.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2.在职人员还须提供用人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报考定向招聘“威宁县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还须根据本人身份对应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一份。

4.报考定向招聘村(居、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还须提供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亲自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并经威宁自治县委组织部审核的书面证明一份;村(居、农村社区)主任、副主任的,还须提供所在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亲自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并经威宁自治县民政局审核的书面证明一份。

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经递补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

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2:1(含2:1)内确定职位面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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