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区(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区(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