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9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3日以后出生);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3年9月3日以后出生);兴义市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人员必须任职满1届以上,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8.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兴义市2019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