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尚未就业的应、往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本县(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考生限在本县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必须连续满一届(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未满一届的,需连续任职满三年且仍在岗)及以上,任职时间按截至2019年9月2日止计算,学历放宽至中专(技校、职高、高中),不限专业;考生须持本县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出具当选及连续满一届(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未满一届的,需连续任职满三年且仍在岗)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相应权限经县委组织部或县民政局进行资格复审。
3.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学专业岗位的考生,取得职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卫生院护理相关专业岗位并取得护士(护师)资格证的考生,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