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织金县第三批事业单位招聘197人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2021-12-15 10:34|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2021年织金县第三批事业单位招聘197人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2月2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四)定向招聘织金县户籍(生源)的岗位,“织金县户籍”是指截至2021年12月14日前户籍已在织金县内;“织金县生源”是指原为织金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县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定向招聘“织金县建档立卡脱贫户”报考的岗位是指截至到2021年12月14日前户籍在织金县的建档立卡脱贫户;定向招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织金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一是指本县生源在学校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二是指在织金县内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织金县内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截至2021年12月14日在织金县内累计服务满2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以上三类人员。

(五)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2022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报名,2022年12月31日前须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2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五)截至2021年12月14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六)截至2021年12月14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七)截至2021年12月14日仍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截至2021年12月14日仍在织金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九)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十)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一)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十二)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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