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2023年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60人报名入口已开通,报名人员在2023年11月8日-11月10日期间登录“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和上传相关报考资格附件。
1.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9:00—11月10日17: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仔细阅读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按照规定流程、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和上传相关报考资格附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凡是报考两个职位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和学历必须与毕业证书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9:00至11月11日17:00。资格初审由市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选聘单位具体负责。各选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选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予以“审核未过”确认,并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等环节使用。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选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的职位,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选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市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报名结束时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3.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于2023年11月11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代码不得修改),选聘单位11月12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畅通并及时与市选聘办联系。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24小时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4.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的标准收取报名考务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8日9:00至11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再退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和无人报考职位的处理。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聘人数和无人报考的职位,该职位选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报名结束后对所有职位报名情况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6.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23日8:30至11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登录“兴仁市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