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2024年小学教师招聘69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学校及红花岗区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由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公布。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并放宽到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招聘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