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所需准备材料

2024-09-23 09:30|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6)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

(7)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由认定机构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8)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

(9)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户籍、居住证、学生证等其他材料原件。

其中,在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2)(3)(4)无需提供纸质版。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岗前培训合格证明;

(5)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6)个人承诺书(网上签署);

(7)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由认定机构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8)高等学校聘任材料;

(9)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

其中,在网上报名时能够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材料(2)(3)无需提供纸质版;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的,可不提供材料(3)。

【本文来源于网络,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金粉笔教育反馈修改,或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查看】
官方微信联系客服
×

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客服主动联系您

姓名
手机号
咨询板块
咨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