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安顺市组团参加赴北京大学等高校开展人才引聘活动”有关后续引聘工作的通知》及《“2016年安顺市组团参加赴北京大学等高校开展人才引聘活动”后续引聘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要求,网络见面评审面试已结束,现将镇宁自治县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18:0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16年12月27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交流中心办公室 (三)提交资格复审材料 1、2016年及以前的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2017年的毕业生:提供现在读学校学历学位及专业的证明、身份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4张; 4、有以下情况的具体要求: ①在企业单位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的考生,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②考生本人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可由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五)递补复审人员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责任自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资格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本岗位网络视频见面评审面试成绩达75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县招聘办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 三、纪律要求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聘活动工作的全过程,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准确。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人才引聘活动公告》,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0851-36225153 附件:“2016年安顺市组团参加赴北京大学等高校开展人才引聘活动”镇宁自治县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 镇宁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
“2016年安顺市组团参加赴北京大学等高校开展人才引聘活动”镇宁自治县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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