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毕节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
毕教发〔2018〕47号
各县(区)教育局、金海湖新区教科文卫局:
根据《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18〕46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8〕89号),为做好我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我局商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制定了《毕节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教育局(教科文卫局)要按照本细则制定本地“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并于5月23日下午下班前报市教育局审核后,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毕节市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毕节市教育局2018年5月22日
联 系 人:毕节市教育局师资科 孙克栋、靳文豪、刘玲
联系电话:0857-8224396(传真)、8229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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