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瓮安县事业单位笔试注意事项
考试类别根据招聘岗位工作实际情况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三个类型。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下设中学教师岗位、小学教师岗位2个小类;医疗卫生类(E类)下设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医学技术岗位3个小类。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不同类别分别命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试题,笔试考生根据所报职位对应的“考试类别”使用相对应的题本和答题卡。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 综合应用能力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进入下一环节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并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