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士摄影师Lennart Nilsson,花费10年时间,拍摄出一组记录新生命孕育全过程的照片,看完后相信很多人都觉得非常震撼,也让我们对爱护生命,珍惜生命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接下来要说的民法总则,就与这个有关。
民法总则,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在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通过,将于2017年国庆节那天开始施行。那么,民法总则都有哪些值得我们关注的内容呢?
这时,陪伴我们整个童年的“小明”,他又责无旁贷的,再次充当主人翁,咱们来看看中国籍的“小明”在民法总则中都享有哪些权利?
1、胎儿也有民事权利。
民法总则第十六条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民事时,胎儿同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说,尽管小明依然还在母体里面,尚未出生,只要有人指明“小明”来继承遗产或接受财物赠与,他就有权利去继承或者接受。
2、八周岁以上就要自负责任。
什么意思?如果小明顺利出生,成长,八岁之后,他就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当然,前提是与其智力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
3、亲生父母也可能失去对孩子的监护权。
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撤销监护资格后还要依法负担被监护人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等。
4、16岁以上就可依法享有其专有的权利。
首先,民法总则第十八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次,民事权利部分也规定了自然人和法人的民事权利。如果小明自有在16岁之后创业开公司或者发明创造,那么他也相应享有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比如作品、商标、商业秘密等。
5、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麻烦事儿已经激起广大群众的不满,这一次在立法上,对于个人信息保护,得到了应有的态度,开了个好头。
6、全民可以大胆的见义勇为。
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7、老有所养——过一个有尊严的晚年。
民法规定,老年人可以自己选择监护人,同时涉及重大决定和事项,意见第一征求人为老年人,这就充分尊重了老年人,不论在财产上,还是在感情上,都给予老年人充分的尊重,让他们有尊严的享受自己的夕阳红。
这就是民法总则最为让人暖心的几点,中国梦不仅是陌生的经济数据,也不仅是更多的收入更好的生活,还包括中华大地上每个儿女的法律尊严,包括每个人从出生之前到夕阳西下所有的点滴……
是不是安全感油然而生?越来越好的中国,也希望每个人越来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