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考点

2018-03-17 15:56|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前身为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这次会议决定并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等。按照《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而国务院则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3.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4.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5. 总理全面领导国务院工作,总理代表国务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理具有最后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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