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我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报名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
②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⑥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⑦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照片4张(照片背面写上名字,并装入信封);
⑧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⑨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岗位及要求一览表》备注栏中的要求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