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人才政策

2026-09-26 09:54|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贵州三思职教提醒:黔东南州人才政策--黔东南州人才引进待遇是怎样的?

一、黔东南州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办法(试行)

党政机关在职人员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其生活补助标准为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之和的 90%;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其生活补助标准为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之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其生活补助标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三项之和的 90%。

二、黔东南州产业重点人才(团队)引进办法(试行)

1.黔东南州产业重点人才(团队)进行集中管理的,管理期为3年,列入管理的产业重点人才(团队)将给予适当的科研启动经费补助。

2.产业重点人才(团队)在黔东南落地的项目,符合中央、省委、州委规定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政策资助。引进人才可同步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重点人才(团队)在黔东南落地项目的建设、生产、经营享受黔东南产业金融扶持。

三、黔东南州人才服务暂行办法

1.高层次人才在我州定点医院享受就医"绿色通道"。享受优先挂号、就诊、检查等"一站式"快捷优质医疗保健服务;住院实行预约服务,预留或优先安排床位,优先安排多学科联合会诊和区外专家远程会诊医疗服务,出院时优先办理出院结算手续,享受特需病房和优质医疗团队服务;按"就近原则",人才每年享受本地免费健康体检一次;每三年享受免费健康疗养一次。

2.住房保障服务:

第一档∶在我州长期工作需购房安家的,发放150万元购房安家费补助。

第二档∶发放100万元购房安家费补助。第三档∶发放60万元购房安家费补助。

第四档:发放50万元购房安家费补助。

3.子女入学服务

第一档:人才子女及其直系(外)孙子女,在就读幼儿园到普通高中期间,可各有一次自由选择公办学校(幼儿园)机会。

第二档:人才子女在就读幼儿园到普通高中期间,可各有一次自由选择公办学校(幼儿园)机会。申请就读我州高中及以下教育阶段的学校,可在全州范围内任选一所学校申请就读,申请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可享受本州户籍学生同等待遇,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4.配偶就业服务

第一档:人才配偶来黔并愿意在黔东南工作的,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妥善安排其工作,原则上在空编单位进行统筹安排,暂时无法安排的,由用人单位按黔东南州分类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发放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第二档:配偶属公务员身份的,由组织部门联系安排到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 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或工勤人员的,由人社局或国资委统筹协调解决;对临聘或无正式工作的,由其他人员由各级政府所属和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

5.岗位补贴服务

第一档:中国"两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每月补贴1万元。

第二档: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期内省核心专家每月补贴4000元。

第三档:省管专家每月补贴1500元。

第四档:对州级企事业单位聘任的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期内州管专家每月补贴 1000元;对在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每月补贴 800元;对在县(市。区)及以下工作的正高级职称人员、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每月分别补贴1200元、1000元。

第五档:高级技师每月补贴 500元;"三名工程"评选的州级名人才每年由主管部门一次性发放人才补贴 5000 元。

6.金融贷款服务

第一档:提对人才提供最高100万元的贷款;

第二档:人才凭创业计划、项目可行性认证或学历学位证明即可申请免抵押、免担保贷款,最高额度60 万元;

第三档:人才研发专利,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免抵押、免担保贷款,最高额度 50万元;

第四档:人才凭工作证明及学历学位证明即可申请免抵押、免担保贷款,最高额度 30万元。

第五档:人才创办的微型企业符合政策条件的,贷款15万元以内可采取信用、保证等方式发放。

7.科研项目服务

第一档∶根据人才实施项目情况,给予100—5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被列入"两院院士"候选人才培养工程的人才及其团队,州级财政给予一次性 100 万元补助。新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工程院院士、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者,

州级奖励10万元。

第二档∶对获批的省级人才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人才团队,除省级资助50—200万元建设经费外,州按照省资助标准的50%再予以资助。

中国外观设计奖、中国驰名商标的人才,给予一次性 10万元补助;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获得贵州省专利奖的,在省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50%的补助。

8.购置汽车优惠服务

高层次人才属于在外留学回国服务的(含香港,澳门地区),持相应服务绿卡可享受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待遇;属于长期来华定居的人才,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免税。

9.文体休闲服务

第一档∶在游览州内国有景区时,可享受本人及随行5名人员免门票游览,1年内不限游览次数。在州属国有体育场所免费参加健身活动,进行健康锻炼。可免费办理州内图书馆读者证。并享受个性化信息服务;同时免费乘坐县市内所有线路公交车。

第二档∶在州属国有体育场所免费参加健身活动,进行健康锻炼。可免费办理州内图书馆读者证,并享受个性化信息服务,同时免费乘坐县市内所有线路公交车。

四、黔东南州州管专家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优秀、合格的,州管专家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专家津贴。

五、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办法

1.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兑现住房待遇,第一类人才购房安家费补助 150 万元,第二类人才购房安家费补助 100 万元,第三类人才购房安家费补助 60 万元,第四类人才购房安家费补助 50 万元。

六、黔东南州科技人才“蓄水库”建设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对有科技人才"蓄水库"入库的单位、入库科技人才个人及选派的"科技特岗"个人,年度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的,州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给予其个人每年1万元补助;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州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给予其个人每年2万元补助,颁发优秀证书;每年从考核优秀人员中评选"全州十佳科技特岗"州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给予其个人1万元奖励,颁发证书。

七、黔东南州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名种植能手”“名养殖能手”“名加工能手”每年从人才发展经费统筹一次性发放人才补贴5000 元。

八、黔东南州“名院长、名医师、名护士”评选管理暂行办法

“名院长、名医师、名护士”每年由主管部门一次性发放人才补贴 5000 元。

九、黔东南州“名导游”选拔管理暂行办法

“名导游”每年由主管部门一次性发放人才补贴 5000 元。

十、黔东南州“名厨师”选拔管理暂行办法

“名厨师”每年由主管部门一次性发放人才补贴 5000 元。

十一、黔东南州“名工匠”选拔管理暂行办法

“名工匠”每年由主管部门一次性发放人才补贴 5000 元。

十二、黔东南州“名绣娘”选拔管理暂行办法

“名绣娘”每年由主管部门一次性发放人才补贴 5000 元。

十三、黔东南州促进科技创新加快科技进步奖励补助办法

1.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 10万元补助。

2.来我州落户的省外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链缺失环节或薄弱环节的,由企业落户所在县(市)财政给予实际到位投资额 2%、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3.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给予一次性 200万元补助。

4.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小巨人成长企业、科技型种子企业、大学生创业企业,分别按 25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5.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 10万元、5万元补助。

6.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检测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 50万元、20万元补助。

7.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州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 100万元、50万元补助。

8.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一次性 30万元、10万元补助。

9.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 100万元、50万元补助。

10.在我州建立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并组建有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的单位,州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建站资助。

11.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驰名商标的,分别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补助;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 5万元补助。对获得贵州省专利奖的,在省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 50%的补助。

12.对申请并获受理的发明专利,州级财政给予1000元/件资助;对授权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州级财政给予300元/件资助。

13.对中小微企业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按正常还贷期的贷款年利息额 50%给予贴息补助,年度内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 20万元,贴息年限不超过2年;对获得专利权质押融资贷款新发生的专利权法律确认、价值评估、质押登记等中介服务费用,按确认发生额的 50%给予补助,且单项评估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

14.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新注册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由县(市)级财政从该企业实际上缴税收额的 50%给予奖励。

15.对成功实现转化的专利,实施转化前3年,每年按审计后实施专利产业化所得的新增增值税的10%给予奖励。

16.对购买发明专利技术和核心技术到我州进行产业化并产生效益的项目,按购买专利费用的5%、最高不超过 20万元给予资助。

17.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按省补助标准的 50%给予一次性补助,。

18.新认定的科技和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州级财政给予一次性 20 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服务机构,州级财政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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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黔东南州人才政策(人才热线96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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