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综合知识|D类考试知识:教育法律责任

2020-04-21 10:40|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163贵州教师招聘考试资料网资讯:2020年贵州省教师考试笔试主要科目《教育知识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贵州教师考试该如何去备考,在此整理了教育综合知识和D类知识,供考生参考学习使用。



贵州教师考试教育综合知识|D类考试知识:教育法律责任

什么叫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两层内涵。一方面指的是根据法律规定,人们应当履行的义务;也称为“第一义务”;另一方面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而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也称为“第二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即狭义上的法律责任,也是我们一般理解的情况。按照法律的不同,将其分成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教育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教育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引起的,应当由其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的不同,教育法律责任分为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违宪法律责任。违宪责任除选择题中偶尔出现以外,我们一般很少涉及。故在考试过程中,主要把握行政、刑事、民事前三种责任类型。
    1.行政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实施行政违法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简称行政责任。
    从特点上看:第一、行政责任是基于违反行政法律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机关的责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个人和组织的责任等。
    第二、行政责任应由国家机关依照相关行政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予以追究。人民法院或有关行政机关依法拥有此项权力。此特点也体现了专权追究性。第三、追究行政责任主要适用行政程序,如行政复议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在必要时,也可采用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不当行为的处理】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这就是对于行政责任的规定。
    2.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是指由于人们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所导致的赔偿或补偿的法律责任,简称民事责任。从特点上看:第一、民事责任基于民事违法行为而产生。一般包括违反合同承担的民事责任(财产责任)、以及侵权民事责任;第二、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主要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在财产上的纠纷;第三、一定条件下,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通过私下了结、或者申请仲裁机构协调;第四、民事责任既有个人责任,也有连带责任或由相关人员替代责任。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二条侵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刑事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是指由于实施刑事违法行为所导致的受刑罚处罚的法律责任,简称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据是严重违法行为,即由犯罪行为引起,其社会危害性大。认定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审判机关,即只有人民法院按照刑事诉讼程序才能决定行为人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其他机关没有这项权力。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三条【刑事法律责任】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五条【侮辱殴打教师行为的法律责任】侮辱、殴打教师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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