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省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2026-09-26 10:07|来源:金粉笔教育|热度:手机上打开

贵州三思职教提醒:贵州省省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人才可申请免费租住人才公寓, 首次申请租住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5 年。

未享受过我省高层次人才住房 ( 购房) 补贴的可按不高于购置价格向其出售一套人才公寓 ( 若出售时市场价格低于购置价格, 则按照不高于出售时市场价格向其出售) 。

未享受过我省高层次人才住房 ( 购房) 补贴, 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才, 可奖励一套人才公寓,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咨询热线:96567-0)

文章来源:

https://rc.guizhou.gov.cn/home/frontarticle/info.html?articleId=794&position=5

原文标题:贵州省省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黔委人领发〔20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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